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征集启事

发布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732

兰州文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创立的甘肃教育学院和1985年创办的甘肃联合大学,2011年甘肃省艺术学校并入。学校是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文旅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基地,教育部规建中心全国“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5个项目院校之一。

2020年5月15日将迎来我校70周年华诞。为更好地展示兰州文理学院形象,扩大校庆影响力,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7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兰州文理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校友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日止。

三、征集作品要求

1.基本要求

校庆标识作为兰州文理学院校庆的视觉传达元素,应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构思精巧,能充分展现兰州文理学院的发展历史、70周年校庆主题的精神要义,凸显学校特有的人文底蕴和文化内涵,寄寓文理人的光荣与梦想、传承与创新。

2.表现形式

表现形式应简洁、富有设计感,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整体易于识别,适用做各种延伸设计,便于推广。

3.格式要求

每位作者最多可投送3件作品,每件作品需一并提交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作品需提供电子版设计方案。

(1)标识应用范围: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专题网站、相关宣传报道、校庆纪念品、校园氛围营造,以及校庆活动相关物料的设计等。

(2)校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四、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者需填写、提交《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LOGO征集作品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作者个人信息、作者声明签名和设计方案(含标识小图、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

2.报名表和设计方案电子件请发送至邮箱:3125754607@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征集”,电子文件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五、评选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20件。

学校将从入围作品中遴选,或酌情加以修改或组合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

对入围及最终选用作品进行一定形式的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应征,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

2.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兰州文理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兰州文理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征者需承诺投稿一稿一投,如主办方发现投稿作品出现一稿多投的情况,有权取消应征者的参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给兰州文理学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兰州文理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所有录用、入围标识类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兰州文理学院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5.标识录用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6.学校有权对为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使用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8.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活动联系人:张力文,联系电话:17318750187。

附件1

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

征集作品报名表

 

作者类别:(请在相应类别上打√)

()在校学生 ()在校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 ()校友

姓名

 

性别

 

学号/工号(在校教职工填写)

 

手 机 号 码

 

电子邮箱

 

原就读院系、专业、班级(校友填写)

 

现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作者声明

本人已阅知《兰州文理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征集启事》,自愿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并承诺所提供的作品属于原创作品,被采用后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兰州文理学院所有。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如本页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2

学校概况

兰州文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创立的甘肃教育学院和1985年创办的甘肃联合大学,2011年甘肃省艺术学校并入。学校是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文旅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基地,教育部规建中心全国“高等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5个项目院校之一。

学校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兰州。三千里丝绸之路,八千年华夏文明,甘肃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重要战略区位优势,多姿多彩、灿烂辉煌的自然人文资源,为学校办学育人提供了独特丰厚的资源和巨大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近七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与时并进,为甘肃经济社会建设、基础教育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3年升本以来,学校紧盯区域文旅、传媒、艺术产业发展,以“文化+创意”“旅游+演艺”“旅游+金融”“旅游+设计”产业交叉融合发展为导向,重点建设文创艺术、旅游管理、新闻传媒三大专业集群。三大专业集群直接聚焦赋能服务区域文旅、传媒、艺术产业发展新业态,彰显出鲜明的学科发展优势和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文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艺术学校)、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外语学院、社会体育学院、化工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有11000余名学生,其中本科生7800余名,留学生25名。

学校有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应用化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有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产业管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投资学、资产评估、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数字出版、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翻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31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旅游类、传媒类、艺术类专业为主,文、艺、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设有甘肃省动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戏曲人才培养与舞台剧目开发协同创新中心、西北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中塔文化研究与交流中心、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文化和旅游战略智库,2个科技创新团队,甘肃旅游智库秘书处设在学校。近年来,教师完成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31项,其中国家艺术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58项;获得厅(局)级以上成果奖55项,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65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622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论文222篇;5项作品获甘肃省文学艺术最高奖“敦煌文艺奖”。

学校现有教职工822人,其中专任教师56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3人,占专任教师的46.8%,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5.8%。学校实施雁苑人才工程,外引内培结合,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优秀人才;聘请国家工艺美术大师、著名书画家、著名作家、戏曲“梅花奖”得主等12位行业领军人才为驻校专家,聘请了70余名各行业、各学科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担任特聘教授。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或赴美、英、加拿大等10余个国家访学和开展学术交流。教师中有2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教师获全国模范教师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学校坚持开放发展战略,主动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甘肃省各市州、新疆多个地市开展战略合作;与兰州大学签订了支持我校转型发展协议,与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等学校开展多方面合作交流;与塔吉克斯坦、乌克兰、阿塞拜疆、伊朗等国家的10余所高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

面向未来,兰州文理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知行合一、全面发展;坚持应用为主、产教融合,学以致用、服务地方;坚持需求导向、走内涵式、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的办学思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区域影响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