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1号)

发布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413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确保学校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从指挥,坚定必胜信心,全体师生员工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全体本专科生、中专生、留学生严禁在2月29日前返校。学生处、艺术职业学院(省艺校)、国际交流处要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学生在家待命,等待开学返校的具体通知。学生返校前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必须与所在二级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省艺校)、国际交流处提前联系,待答复后再安排返校事宜。

三、所有师生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护,3周内有武汉居住或旅行史的教职工,3周内有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即使无明显症状,要居家观察14天。

四、教务处要制定不能正常开学的预案。

五、学生处、国际交流处要尽快排查留校学生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对留校学生实施“一对一”管理,杜绝留校学生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学生处、国际交流处报备。

六、人事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对3周内到武汉或与武汉返甘人员接触师生摸排。

七、人事处要对假期教职工居住地和外出、返兰情况进行了解摸排,并按照疫情发展,及时做好部分教职工不能按期开学的应对预案。

八、全体师生员工暂停学术会议、对外交流等出差活动,要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参加聚会性活动。

九、后勤管理处每日严格做好在校学生宿舍内外和家属区公共区域消毒工作并记录备查。

十、关闭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剧场等公共场馆,后续视情况决定具体开放时间。

十一、后勤管理处要成立医疗应急工作组,规范隔离和防护工作,配备工作必须的测温仪、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设备和临时隔离观察场地等,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发现疑似患者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一经确诊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保卫处要加强校外人员入校管理工作,进入人员须持证或刷卡进入,并由门卫测量体温,做好相关登记和防护工作。网约车、出租车、外卖车、快递车、疫区车辆等不得进入南北校区,其他车辆进入北校区需进行检查登记。

十三、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守候在家或坚守值班岗位,原则上不得离兰外出,已经外出的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第一时间返校开展工作。

十四、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准确情况,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9日12时起施行,请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转发至所有师生员工,严格遵守。

 

 

 

兰州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