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9浏览次数:528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学前、数学、心理等专业转型发展的具体改革措施。
    2.研究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积极推进各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
    3.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4.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改革、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5.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
    6.组织拓展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
    7.做好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和奖惩等工作,完成各专业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8.负责学院所属实验室、实训室、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10.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并监督党的教育方针的正确贯彻、执行。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党员发展与培养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做好学院党校工作。
    11.强化指导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建设,经常听取职工对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12.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
    13.指导学院共青团加强组织建设,做好推优工作,有序开展主题活动,活跃学院校园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