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党总支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发布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498

 教育学院党总支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以及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提高全院党员和师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习教育内容

1.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2.进行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和学习。

3.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和学习。

4.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习。

5.进行形势政策、科学思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学习。

6.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管理、党的历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三、学习教育制度

1.党总支、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

1)每双周四下午为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及师生理论学习时间,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2)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及重点内容,期末要写出学习总结,每次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要有记录。

3)每位党员每学期至少写出12篇学习体会。每学年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2.领导干部做形势报告制度

1)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以及党员和师生的思想状况,每学期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

2)党总支、党支部每学期要邀请12位校领导或校外领导干部及有关专家学者为党员和师生做形势报告。

四、学习教育要求

1.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学习教育制度,学习教育时间不得随意挤占或挪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党员及师生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抓好学习落实工作。

2.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上党课、做形势政策报告,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学习教育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参观考察、调查访问,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4.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在学习教育中,要认真研究学院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利益”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5.党总支、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最新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学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及经验,为学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检查结果要纳入全院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并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条件之一。

201910